【7.1.15】避難層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避難區的凈面積應滿足該避難層與上一避難層之間所有樓層的全部使用人數避難的要求。
【實施指南】避難區的使用面積應滿足全部避難人數的避難停留需要。避難層要根據在火災時需要避難的人數確定其中避難區的凈面積,再按該建筑平面布置要求確定相應的尺寸。因此,前室、避難區均應采用其使用面積進行測量并判定是否符合要求,而不是建筑面積。避難層中避難區的使用面積,應滿足設計避難人數的避難停留要求。正常情況下,每人平均占用面積不應小于0.25㎡。
在第一個避難層以上其他避難層內避難的人數,應按照避難層與上一避難層之間所有樓層上的全部疏散人數計算確定。在計算或核定避難區的使用面積時,不應將避難層上避難區與疏散樓梯或電梯的連接走道、疏散樓梯間及前室、消防電梯前室的建筑面積或使用面積計入避難區。
【圖解】
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5.5.2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應設置避難層(間)。避難層(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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