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在线综合-日韩中文欧美-日韩中文视频-日韩中文网-日韩中文一区

《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消防施工企業可進行消防設施檢測維保評估?

作者:消防檢測儀器網來源:http://www.88888119.cn/發布時間:2024-05-25 11:46:28瀏覽次數:656

《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消防施工企業可進行消防設施檢測維保評估?

image.png

為切實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省消防救援總隊結合我省實際,起草了《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根據省政府規章編制有關規定要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xfzd_fhjdc@gd.gov.cn。
  2.通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瘦狗嶺路483號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防火監督處(郵編:510640)。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11日。
  附件:《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doc
  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
  2024年5月8日


附件:

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立法依據】

為了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域范圍內高層民用建筑、高層工業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高層民用建筑包括高層公共建筑和高層住宅建筑。

第三條【基本原則】

高層建筑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鏈條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原則。

第四條【主體責任】

高層建筑的業主、使用人是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對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負責。
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提供技術、管理等服務的機構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執業準則提供服務,保障業主、使用人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第五條【監督管理責任】

地方人民政府應加強本行政區域內高層建筑消防工作,領導、協調、解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高層建筑消防工作實施綜合監管。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教育、民政、公安、文化和旅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商務、人防、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高層建筑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消防公眾險】
鼓勵高層建筑的業主、使用人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高層建筑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當依照相關規定投?;馂墓娯熑伪kU。
第七條【行業自律】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信用管理建設,推動與信用服務機構合作,實行行業評價等級分類和行業信用評估機制,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企業采取相應的行業懲戒措施。

第二章 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八條【規劃選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完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評估與論證機制,按照消防安全風險管控要求,結合城市空間格局、功能布局統籌規劃高層建筑及相關公建配套設施建設,并對位置相鄰的高層建筑實施消防安全聯防聯控。新建高層建筑規劃選址應遵守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

第九條【建設管理】

高層建筑的消防設計、施工、監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按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進行審查驗收。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依法對高層建筑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在高層建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通過后十五日內,將消防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驗收意見及技術資料等資料復印件郵寄至同級消防救援部門。
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審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設項目時,應征求同級消防救援部門意見,以確保與當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第十條【施工管理】

新建、改建、擴建高層建筑,建設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已依法通過設計審查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不得降低消防施工質量。高層建筑施工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建設單位統籌協調,施工單位直接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擴建、改建高層建筑的,施工單位應當確定施工區域與其他區域的防火分隔、消防器材的配置、消防安全管理區域以及因施工致使其他區域消防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等情況的消防安全責任。建設單位應當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有關施工規程操作,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高層建筑建設使用的裝修材料、外墻裝飾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標準,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

第十一條【投入使用管理】

高層建筑投入使用前,業主、使用人應根據相關規定和消防安全需要,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組織并實際運行。
高層公共建筑、高層工業建筑首次出售、出租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業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應當書面告知使用人各區域規劃用途,確保按照規劃用途投入使用;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審批手續,并確保場所符合變更后功能的消防安全條件。
高層住宅建筑交付業主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組織業主簽訂住宅防火公約。
高層建筑投入使用后,不得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業主、使用人實施裝修工程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按照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進行審查驗收或備案。高層住宅嚴禁變更為旅館、倉庫、生產作業場所、電商等功能;商業服務網點嚴禁變更為生產作業場所、倉庫使用。高層公共建筑嚴禁擅自變更為倉庫、生產作業場所等功能;原設計功能不包括公寓、旅館等商業居住功能的不應用作公寓、旅館等商業居住場所。高層建筑確需變更使用功能的,應按建筑整體實施變更,并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第十二條【高層工業建筑使用管理】

高層工業建筑禁止用作甲、乙類廠房、倉庫,且不得包含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的生產部分。防火間距、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撲救場地、消防設施、消防安全管理等應滿足消防安全技術標準?;馂奈kU性甲、乙類的工業原料嚴禁在高層建筑內存放,存放場所設置應符合消防技術規范標準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組織相關部門根據產業的生產用房需求特征和產業進駐高層建筑生產的影響因素,明確準入、有條件準入、宜低樓層、禁止準入等產業類型,并構建涵蓋火災風險評估、火災風險監測預警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能力的全過程風險防控體系。

第十三條【轉租轉售】

高層建筑業主購買房屋后轉售的,業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應當書面告知買受人各區域規劃用途,確保按照規劃用途投入使用;確需改變用途的,業主應當依法辦理變更審批手續,并確保場所符合變更后功能的消防安全條件。
高層公共建筑、高層工業建筑承租人租賃房屋后分租、轉租的,應當依法與業主或其委托代理人協商,并書面告知實際承租人各區域規劃用途,確保按照規劃用途投入使用;確需改變用途的,業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應當依法辦理變更審批手續,并確保場所符合變更后功能的消防安全條件。
高層住宅建筑轉售后,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組織新業主簽訂住宅防火公約。

第十四條【管理責任劃分1】

同一高層建筑有兩個及以上業主、使用人的,應當共同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明確統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協調、指導業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棟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并通過書面形式約定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各業主、使用人對其專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負責。
同一高層建筑有兩個及以上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應當確定統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建立信息即時反饋、人員快速反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合作機制。
高層建筑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當事人訂立承包、租賃、委托管理等合同應當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委托方、出租方應當對承包方、承租方、受托方的消防安全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高層建筑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明確統一管理人實施消防安全管理的,業主、使用人應當督促并配合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統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對業主在高層建筑外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占用堵塞鎖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擅自使用或毀損公用消防設施等妨害消防安全行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采取必要措施實施勸阻、制止;違法行為人拒不配合的,應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屬地消防救援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管理責任劃分2】

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統一管理人應當明確專人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備必要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一類高層公共建筑應組成專門負責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的管理團隊。高層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可由物業服務企業人員或業主委員會指定專人擔任。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具備與其職責相適應的消防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接受消防救援部門組織的履職能力考核。
對高層工業建筑、100米以上高層公共建筑,鼓勵有關單位聘用相應級別的注冊消防工程師或者相關工程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十六條【管理責任劃分3】

高層建筑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建立消防志愿組織,加強火災預防、應急疏散演練、消防安全宣傳等工作。
消防工程設計、施工、安裝、維修保養、監理人員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發現消防隱患和消防實施損壞等問題的,及時報告并檢修更換;
從事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經營、使用等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人員應當嚴格依據技術規范操作,發現消防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報告;
消防技術服務從業人員應當具備相應資質,履行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崗位職責。

第十七條【村(居)民委員會責任】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積極參與消防安全工作,組織、指導、督促村民、居民、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統一管理人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將消防安全規定納入村規民約,積極組織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利用廣播、樓宇電視、社區電子屏、固定宣傳欄等宣傳設施普及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群眾滅火逃生技能。
鼓勵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對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加強消防安全幫扶。

第十八條【建筑平面和布局管理】

高層建筑的業主、使用人應當依據消防技術規范標準使用和維護建筑設施,不得擅自變更防火墻、防火門、防火通道等建筑構造,不得改變防火分區、消防車道和登高操作場地等建筑平面消防布局。

第十九條【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評估管理】

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統一管理人應當按照國家標準定期檢測、評估消防設施并進行維護保養。不具備自主維護保養能力的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統一管理人應當聘請具備從業條件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設施施工安裝企業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檢測、評估以及維護保養,存在故障、缺損的,應當立即組織維修、更換,確保完好有效。
因維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筑的管理單位應當嚴格履行內部審批手續,制定應急方案,落實防范措施,并在建筑入口處等顯著位置公告。

第二十條【日?;鹪醇翱扇嘉锕芾怼?/span>

高層建筑的業主、使用人或者物業服務企業、統一管理人應當依據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動火作業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并運行。高層建筑業主、使用人應當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范要求使用和管理電器設備、燃氣用具、燃氣管道及其他可能造成火災的火源和可燃物。
高層建筑內餐飲場所的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對廚房灶具和排油煙罩設施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檢查、清洗。
高層建筑的戶外廣告牌、外裝飾、防盜網應符合法律規定和國家標準,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妨礙防煙排煙、逃生和滅火救援,不得改變或者破壞建筑立面防火結構。
高層建筑內的鍋爐房、變配電室、空調機房等設備用房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設置,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并不得占用和堆放雜物。

第二十一條【電氣安全管理】

高層建筑電氣線路敷設應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要求,并使用合格的電器產品。高層公共建筑內公眾聚集場所、醫院、養老院、寄宿制學校、幼兒園等應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嚴禁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
高層建筑的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管井和電纜橋架應當在每層樓板處進行防火封堵,管井檢查門應當采用防火門。禁止占用電纜井、管道井,或者在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管井堆放雜物。
高層公共建筑、高層工業建筑的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統一管理人應根據場所用電規律,制定科學合理的供用電措施,鼓勵在非生產營業期間停止供電。
高層建筑的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統一管理人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技術標準要求,組織對建筑內電氣線路定期進行安全檢測。日常巡查及檢測中發現用電安全隱患的應及時整改。
第二十二條【消防控制室管理】
高層建筑消防控制室應當由其管理單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能夠通過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實現遠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熟練掌握火警處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關崗位職責。

第二十三條【消防組織】

高層公共建筑和高層工業建筑內有關單位、高層住宅建筑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按照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組織,配備必要的人員、場所和器材、裝備,定期進行消防技能培訓和演練,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及時處置、撲救初起火災。
建筑高度超過100米或者建筑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高層公共建筑,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建筑特點和快速滅火救援的原則,在重點部位、重點區域分散設置多個消防器材存放點。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不足50萬平方米的,應當至少設置兩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每班滅火處置人員安排不少于6人;建筑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的,應當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
設計總戶數超過2000戶的高層住宅樓院,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建筑特點和快速滅火救援的原則,在重點部位、重點區域分散設置多個消防器材存放點。

第二十四條【有效逃生體系管理】

高層建筑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要求設置避難層或避難間、滅火救援窗,設置無障礙通道等快速疏散設施;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和相關國家標準配置自救呼吸器、逃生緩降器、逃生繩等逃生疏散設施器材;對老人、嬰幼兒、殘疾人、孕婦等特殊人群設置專用輔助逃生設備。

高層公共建筑嚴禁設置防盜網、鐵柵欄、戶外廣告牌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依法應設防墜落等特殊安防設施的,相關設施不得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高層住宅建筑應鼓勵引導住戶不安裝防盜網、鐵柵欄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確需安裝的應按相關標準開設緊急逃生窗,確保緊急情況下有效開啟。
高層建筑應按消防技術標準要求設置消防員電梯,并按相關技術標準要求實施維保管理,確保完整有效。
高層建筑應實施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面嚴格管理,嚴禁堵塞、占用。
高層建筑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定有效疏散逃生計劃和疏散指示圖,并在顯著位置進行張貼,對建筑內人員進行宣傳。
高層公共建筑應當按照設計要求限制人員流量,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嚴格執行人員流量控制標準。

高層住宅建筑物業服務企業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居民制定有效疏散逃生計劃并進行演練。

高層公共建筑內的人員密集場所應當按照樓層、區域確定疏散引導員,負責在火災發生時組織、引導在場人員安全疏散。

高層公共建筑應當按照設計要求限制人員流量,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嚴格執行人員流量控制標準。

第二十五條【維修費用支出】

高層公共建筑、高層工業建筑消防設施以及燃氣、電氣設施等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承擔。
高層住宅建筑的消防設施日常運行、維護和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由業主依照法律規定以物業服務費等方式承擔;委托消防服務單位的,消防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檢測費用應當納入物業服務或者消防技術服務專項費用。
高層住宅建筑共用消防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依法由建設單位或設施生產銷售者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滿后,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高層住宅建筑未建立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組織業主自籌經費,及時維修保養,自籌經費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并接受業主監督。
高層住宅建筑存在燃氣、電氣設施老化故障、管線破損或其他危及消防安全的緊急情況,需要使用維修資金立即進行更新改造的,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可以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列支。

第二十六條【防火巡查檢查】

高層建筑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填寫巡查記錄。高層公共建筑內公眾聚集場所、醫院、養老院、寄宿制學校、幼兒園等應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確定每日巡查頻次和內容。高層建筑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頻次和內容進行防火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對防火巡查、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高層建筑的業主、使用人、受委托的消防服務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明確整改責任、期限,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期間應當采取臨時防范措施,確保消防安全;必要時,應當暫時停止使用危險部位。

第二十七條【電動自行車管理】

新建高層建筑應當按照國家標準配套規劃建設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并與相鄰部位、采光井、管道井、疏散樓梯間采用不燃燒體隔墻實施獨立防火分隔。
既有高層建筑的業主、管理人或使用人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新建或改建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無法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的,應當加強對該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的消防安全管理。
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自動消防控制功能的安全充電設施,建立聯網火災報警系統和簡易噴淋系統。鼓勵電梯加裝電動車智能阻止系統。
高層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禁止停放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或為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充電;禁止私拉電線為電動車及其電池進行充電。
高層建筑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轎廂。高層公共建筑禁止違規拆卸電池入樓充(換)電。鼓勵引導高層住宅住戶運用戶外充電柜等充電設施為電池充(換)電,確需入戶充電的,應選用具備防滅火功能的充電設施充電。

第二十八條【物聯網和智能化技術管理】

鼓勵高層建筑推廣應用物聯網和智能化技術手段對電氣、燃氣消防安全和消防設施運行等進行監控和預警。

未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住宅建筑,鼓勵安裝火災報警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等消防安全設施。

第二十九條【消防培訓】

高層公共建筑內的單位應當每半年至少對員工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高層公共建筑內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并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和操作人員、電工、保安員等重點崗位人員組織專門培訓。
高層住宅建筑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每年至少對居住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一次疏散演練。

第三十條【消防宣傳】

高層建筑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積極參與消防宣傳工作,在建筑顯著位置的電子顯示屏、宣傳欄、戶外廣告牌等播放消防安全宣傳片、消防安全提示等。

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新聞媒體應當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開展公益性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對高層建筑火災隱患整治情況進行輿論監督。
消防機構應當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督促、指導有關單位做好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三十一條【供電、供水、供氣等單位保障責任】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運營單位,依法對高層建筑內由其管理的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負責,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指導用戶消除安全隱患。
供水企業應當為高層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演練提供穩定水源,配合相關專業機構開展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和檢測。
供電、供氣企業應當指導高層建筑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統一管理人做好發生火災時公共區域的電力、燃氣處置工作。
第三十二條【消防演練】
高層建筑的業主、使用人、受委托的消防服務單位應當結合實際,根據法律規定要求制定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實施消防演練。

第三章 消防安全監管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職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并協調解決高層建筑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針對高層建筑組織實施重大火災隱患治理工作,實行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制度;

(三)針對高層建筑的火災特點制定多部門協同應急反應和處置預案;

(四)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消防安全意識;推廣使用先進的消防和應急救援技術、設備;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第三十四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實行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
(二)組織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消除火災隱患;
(三)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等群眾性消防工作;
(四)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四)督促、指導無管理單位或者無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第三十五條【消防救援部門職責】
消防救援部門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標準;
(二)開展消防監督檢查,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三)依法實施公共聚集場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指導高層建筑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工作,開展消防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
(五)組織、督促高層建筑責任主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第三十六條【住房城鄉建設(含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市政管理)主管部門職責】
(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加強對高層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落實建設工程消防安全責任;
(二)按照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抽查建筑外墻裝飾材料等消防安全相關設施的質量;
(三)將消防安全防范服務質量作為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監督管理的內容,引導行業協會開展消防安全自律工作;
(四)監督、指導使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對公共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第三十七條【公安機關職責】
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職權范圍內的高層建筑消防違法行為;辦理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刑事案件;協助維護消防救援現場秩序和保護火災事故現場;承擔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明確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公安派出所可以負責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具體辦法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市場監管部門職責】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采取定期巡查、抽查等方式對高層建筑中的市場經營者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通過舉辦消防安全培訓班、發布消防安全知識等方式,增強市場經營者消防安全意識。
第三十九條【信用懲戒】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部門應會同社會信用主管等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其他相關單位和個人信用進行記錄和歸集,依法實施消防安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第四十條【舉報獎勵】
鼓勵單位和個人舉報危害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違法行為。
消防救援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安機關以及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權對危害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核查并依法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反饋舉報人。
經核實,舉報內容真實而且避免重大損失的,接受和處理舉報的單位可以進行評估并給予舉報人表彰或獎勵。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施工單位管理違法行為責任】

建設施工單位在擴建、改建高層建筑中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第二款,未確立防火分隔、未配置充足消防器材、未劃定安全監督員管理范圍的,由消防救援部門對施工單位處以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破壞防火分隔的,對直接責任人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建設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違反本規定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投入管理使用違法行為責任】
業主、使用人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一款,未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組織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處以警告處分,并納入消防信用系統實施信用懲戒。
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四款規定,擅自改變高層建筑使用功能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勸阻、報告義務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物業服務人為個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四款規定,未按照消防設計文件和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裝修和驗收,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改變用途責任】
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將改變用途后的高層建筑用作甲、乙類廠房、倉庫,或者在建筑內進行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的生產活動,對單位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改變用途后建筑存在防火間距、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撲救場地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標準情形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以三萬以上五萬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以五百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第四十四條【建筑平面布局管理違法行為責任】
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擅自變更防火墻、防火門、防火通道等建筑構造,或者改變防火分區、消防車道和登高操作場地等建筑平面布局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評估管理違法行為責任】
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物業服務企業未依照國家標準或聘請專業機構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測、維護、保養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處罰。
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物業服務企業未采取防范措施,或者未在顯著位置張貼公告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處罰。
第四十六條【日常管理違法行為責任】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未落實日常火源、電源及可燃物管理,未執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由消防救援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四十七條【消防組織和器材相關責任】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未建立相關消防組織,或者未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處罰,依法實施消防安全信用懲戒。
第四十八條【逃生體系相關責任】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款,違規設置防盜網、鐵柵欄、戶外廣告牌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限定期限內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未建立疏散逃生預案,未建立疏散安全引導員制度的,或者未組織人員演練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限期內未改正的,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人予以警告處罰,并納入消防懲戒系統,實施信用懲戒。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八款,未建立人員流量控制制度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人予以警告處罰,并納入消防懲戒系統,實施信用懲戒。
第四十九條【防火巡查檢查違法行為責任】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六條,未按照巡查檢查頻次和內容要求建立巡查巡檢制度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拒不改正的,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人予以警告處罰,并納入消防懲戒系統,實施信用懲戒。
第五十條【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責任】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三款,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不符合要求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責令立即整改。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七條第四款放置電動車及其電池,或者為其充電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五款,攜帶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轎廂或違規拆卸電池入樓充(換)電的,對違法行為人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公共區域已經粘貼禁止停放、充電標志,依然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其充電的,視為拒不改正。
第五十一條【消防培訓責任】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九條,未按照要求標準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由消防救援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人予以警告處罰,并納入消防懲戒系統,實施信用懲戒。
第五十二條【政府及部門法律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未履行本規定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有權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高層自建房規定】
屬于高層建筑的自建房屋參照本規定進行管理。
自建房屋,是指單位或個人在農村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等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為滿足自己的生產生活需要,自己組織并通過雇傭他人施工而建造,具備自建、自住、自管特征的房屋和建筑。
第五十四條【名詞解釋】
高層住宅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高層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公共建筑,包括宿舍建筑、公寓建筑、辦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業建筑、體育建筑、醫療建筑、交通建筑、旅游建筑、通信建筑等。
高層工業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等。
第五十五條【施行時間】
本規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消防施工企業可進行消防設施檢測維保評估?-消防新聞-消防檢測儀器網_消防檢測設備_電氣防火檢測設備_防雷消防檢測儀器_江蘇檢測設備廠家微信掃碼 關注我們

  •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9:00-18:00)4006-598-119

  • 移動電話15262554119

Copyright © 2010-2025 www.88888119.cn 智淼消防 版權所有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常熟市黃河路275號城市之星119室 網站地圖 (XML?/?TXT)  技術支持:消防檢測儀器網


蘇公網安備32058102002156號 ICP備案證書號:蘇ICP備19022074號-17
主站蜘蛛池模板: 欧美性猛交| 色综合久久手机在线| 免费观看欧美精品成人毛片能看的| 男人在线网址| 丝袜美腿亚洲综合| 久久青娱乐| 做久爱视频在线观看| 三级在线网址| 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三区| zoofilia活体videos新| 黄色小视频在线观看| 国产成人亚洲精品一区二区在线看 | 日本a一级片| 91福利视频免费| 日本欧美成| 国产妞干网| 特级黄一级播放| 国产a级午夜毛片| 成人片在线播放| 久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永久免费影院| 久久亚洲精品23p| 99久久久国产精品免费牛牛四川| 视频在线亚洲| 欧美一级毛片免费观看视频| 四库影库免费永久在线| 一本一道dvd在线播放器| 亚洲第一综合网站| 国产淫片| 美女在线国产| 欧美一级片在线免费观看| 加勒比久草| 91精品啪在线观看国产色| 欧美日韩国产手机在线观看视频| 大插香蕉| 国产乱理伦片在线观看| 成人黄色三级| 小明看看网站| 上色天天综合网| 俄罗斯小younv另类| 国产欧美日韩一区|